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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学历水平。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教育评估与督导(00450)11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学历水平。

(1)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3)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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