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前儿童艺术教育(30005) > 正文内容

论述3—4岁学前儿童音乐欣赏活动的教育目标。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8)学前儿童艺术教育(30005)14

论述3—4岁学前儿童音乐欣赏活动的教育目标。

(一)情感目标
1.愿意参与集体音乐欣赏活动,能够与他人分享欣赏音乐舞蹈作品的快乐。 2.能够对某些风格、类型的音乐舞蹈作品产生兴趣和爱好。
(二)学习品质目标
1.能够基本理解内容单一、结构短小、形象鲜明的歌曲和器乐曲所表现的内容和情感。 2.喜欢聆听适宜的音乐作品,观看适宜的舞蹈作品,喜欢观察和聆听生活中具有音乐性的音响。3.能够模仿教师的示范去表现音乐作品或生活中的音乐,并在教师的鼓励下尝试自己独特的表现方式。
(三)能力目标
1.欣赏一定数量的音乐、舞蹈作品。 2.在有对比的情况下能够分辨差异明显的音的高低、快慢和强弱,并能够知道音乐的开始和结束。 3.能够用身体动作、语言和嗓音等去表现所聆听的音乐作品或生活中的音乐。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1204329.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