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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国际警务合作机制中的外交途径。

高老师2年前 (2024-08-05)涉外警务概论(00373)17

简述国际警务合作机制中的外交途径。

(1)在国际警务各作中,通过外交途径进行联系,也是一种特定的合作形式,外交途径,是指双方或多方的外交机关之间进行会晤、洽谈、协商、传达合作的意愿和条件。(1分)
(2)在国际执法合作实践中,由于各国法律制度存在差异,或者是因为双方相互间执法合作有限,有的国家相互以条约为依据开展合作,有的国家则是在无条件状态下进行合作。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国际惯例,一般都要通过外交途径进行合作。(1分)
(3)即使是在有限状态下开展合作,合作的范围也有一定的限制。(1分)
(4)有时在具体的执法中,也难免会产生歧异或争议,所以也需要外交途径加以解决。(1分)
(5)惩治国际性犯罪的国际体制中,外交合作,也是一种十分重要的途径。(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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