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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王某在一家食品加エ厂连续工作了6年,但从2年前该厂就有拖欠王某工资的情况,累计有3个月约8000元(当地月最低工资为1200元),现在合同期服届满双方终止了劳动合同。王某向该厂索要曾经抱欠的主资,遭到拒绝,于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请仲栽,但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以超过仲載时效为由不予子受理
根据上述事实,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不予受理是否成立?为什么?
(2)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劳动关系与劳动法(06089)23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王某在一家食品加エ厂连续工作了6年,但从2年前该厂就有拖欠王某工资的情况,累计有3个月约8000元(当地月最低工资为1200元),现在合同期服届满双方终止了劳动合同。王某向该厂索要曾经抱欠的主资,遭到拒绝,于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请仲栽,但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以超过仲載时效为由不予子受理
根据上述事实,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不予受理是否成立?为什么?
(2)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作出的仲裁裁决是不是终局裁决?为什么?
(3)对于该案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做法,王某怎么办?

(1)成立,其请求已超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一年的时效期间,因此不受理是成立的。
(2)不是,处理劳动争议最终的程序是法院审判程序。
(3)可向本院提供时效中断或中止的证据,由法院进行最终审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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