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商行为代理制度的特点
商行为代理制度的特点主要有四个:①非显名主义。②被代理人的死亡不影响代理关系的存续。③代理人的权限较宽。④无权代理和越权代理在商法中,有时候直接对代理人具有约束力。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929571.html
上一篇:简述企业理念系统的设定程序。
下一篇:(2007.4,案例分析43)王强是某市财政局人事科的科长。.最近一段时间,他一直为机关内部的一些事情。闷闷不乐。原来,前几天,人事科通过广泛的学习考察后,制定了一项新的人事考核制度,并得到了局领导的批准。但是,该制度出台后,马上遭到了其他部门的不满和抵制。局办公室主任刘龙说:“新制度太不合理了,完全脱离我们机关的实际。”行政科孙科长则认为这项新制度在短时期内不会被全局机关干部接受,不利于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由于大家对新制度有意见,王强为此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但是,王强认为,出台这项新制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