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税制(00146) > 正文内容

某电器生产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4年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全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取得国债利息100万元; (2)全年准予税前扣除的销售成本、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共计1000万元; (3)其他支出60万元,其中被工商局罚款10万元。 要求: (1)计算该企业税前可扣除项目的金额; (2)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中国税制(00146)10

某电器生产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4年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全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取得国债利息100万元; (2)全年准予税前扣除的销售成本、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共计1000万元; (3)其他支出60万元,其中被工商局罚款10万元。 要求: (1)计算该企业税前可扣除项目的金额; (2)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1)该企业税前可扣除项目的金额=1000+(60-10)=1050(万元)(2)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2000-1050)×25%=237.5(万元)注: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罚款不允许税前扣除。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919860.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