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税制(00146) > 正文内容

某星级酒店为综合性饭店,2009年5月取得住宿收入265000元,餐厅收入300000元,歌舞厅收入总额为275000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下列有关纳税事项:(1)计算住宿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2)计算餐厅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3)计算歌舞厅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中国税制(00146)11

某星级酒店为综合性饭店,2009年5月取得住宿收入265000元,餐厅收入300000元,歌舞厅收入总额为275000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下列有关纳税事项:(1)计算住宿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2)计算餐厅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3)计算歌舞厅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1)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住宿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265000×5%=13250元(2)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餐厅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300000×5%=15000元(3)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歌舞厅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275000×20%=55000元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919500.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