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税制(00146) > 正文内容

消费税法中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的处理方法是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中国税制(00146)6

消费税法中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的处理方法是

A.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12个月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B.已收取12个月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C.单独计征增值税

D.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正确答案是D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919241.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