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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商场6月零售一批金银首饰,取得含税销售收入565万元;零售一批销金镶嵌钻石首饰,取得含税销售收入339万元。
要求:计算这两笔零售收入应纳消费税。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中国税制(00146)15

北京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商场6月零售一批金银首饰,取得含税销售收入565万元;零售一批销金镶嵌钻石首饰,取得含税销售收入339万元。
要求:计算这两笔零售收入应纳消费税。

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的销售额=(565+339)÷(1+13%)=800(万元)。
应纳消费税额= 800×5%=40(万元)。 (P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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