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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史密斯任职于中国A公司,为中国非居民个人。2019年3月,史密斯从A公司取得工资收入25000元人民币。
要求:计算史密斯该笔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中国税制(00146)8

美国人史密斯任职于中国A公司,为中国非居民个人。2019年3月,史密斯从A公司取得工资收入25000元人民币。
要求:计算史密斯该笔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解:美国人史密斯在中国境内企业任职,其费用扣除标准为5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25000-5000=20000(元);
应纳税额=20000×20%-1410=2590(元)。p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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