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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规定。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中国税制(00146)9

简述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规定。

答:(1)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①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②纳税人釆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③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首次开具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P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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