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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支出的扣除规定。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中国税制(00146)4

简述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支出的扣除规定。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 医 保 相 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 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 医 保 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 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 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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