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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5)宪法学(05679)14

试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1)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代表职权。 (2)依法提出议案、建议和意见的权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其职权范围的议案。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有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的权利。对于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批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权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3)有依法提出质询案或者询问的权利。(4)依法提出罢免案的权利。(5)人身特别保护权。 (6)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言论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7)代表在履行职务时享受适当补贴和物质上便利的权利。(8)进行参观视察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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