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的监督权
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的监督权是指立法会有权听取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并进行辩论,对行政机关的工作进行质询。行政长官如有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可按法定程序提出弹劾。(P136)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87614.html
上一篇:播音语言样式中规整性要求最严的一种是
下一篇:在以下公文办理程序中,属收文办理的程序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