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宪法学(05679) > 正文内容

试从立法主体、历史背景及立法精神、现实意义等方面对《钦定宪法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54年宪法》进行比较。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5)宪法学(05679)15

试从立法主体、历史背景及立法精神、现实意义等方面对《钦定宪法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54年宪法》进行比较。

《钦定宪法大纲》是清王朝统治集团迫于内外压力而颁布的宪法纲要,它以根本法的形式使君权合宪化,带有浓郁的封建色彩。它模拟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意于设置类似英国的责任内阁制的政权组织形式,对君主权力做了较大限制,同时扩大了国会权力。《中华民国临时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派制定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也是我国仅有的一部反映民族资产阶级意志和利益、体现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方案的宪法文件,具有鲜明的反封建色彩;由于与帝国主义、旧军阀和立宪改良派相妥协,脱离了广大群众,又缺乏实质上的政权保障,所以并没有得到实现。1954年宪法是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制定的第一部正式的社会主义类型宪法,其无论是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还是结构形式,都受到了人民的普遍称赞,其制定和实施对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发挥了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并为我国日后的宪法修改提供了基础。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87153.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