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联合行文的注意事项。
联合行文的注意事项:(1)同级机关、部门或单位之间可以联合行文。(2)联合行文的机关或部门必须是同级的,不同级别的机关或部门不能联合行文。(3)几个平行机关或部门联合行文,应将相对应的各个机关都列为主送机关,以便于共同处理或贯彻执行。(4) 联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且单位不宜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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