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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示”的行文应注意哪些问题?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公文写作与处理(00341)15

关于“请示”的行文应注意哪些问题?

凡请示的公文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请示的内容需同时告知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同时抄送下级机关。必须明确,向上级机关的请示,在上级机关未批复之前,其内容并不生效,如果同时抄送下级机关,必然给工作造成混乱局面。请示的公文,应当按正常的办文程序上报上级机关,由秘书部门统一办理。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不得直接送领导者个人。请示事项涉及其他部门业务范围时,应当经过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上报;经过协商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当在请示中写明。不得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以免贻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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