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宪法学(05679) > 正文内容

试比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与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5)宪法学(05679)8

试比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与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具体表现为:(一)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政治事务(二)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四)自主保持或者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五)自主管理地方财政(六)自主安排、管理、发展经济建设事业(七)自主发展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八)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内容主要通过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 司法机关体现出来,具体内容如下:(一)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二) 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三) 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四)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P131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86113.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