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华苏维埃区域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关系的四种类型。
(1)同中央政府关系密切,处于中央政府直接领导之下的。(2)受中央政府指挥,但以当地党组织和军队的领导为主的。(3)以地方党的领导为主,无省建制但又直属中央政府的苏区。(4)基本同中央政府没有联系,由地方党组织和军队按苏维埃政权原则自行组建的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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