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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临时约法》赋予国务总理和国务员的行政责任。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中国行政史(00322)10

试述《临时约法》赋予国务总理和国务员的行政责任。

(1)从国务员的产生看,国务总理由大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其余国务员则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由总统任命。所以,国务员实际上并不对总统负责,而是对参议院负责。(2)在国家行政活动中,“国务员辅佐大总统负其责任”,大总统公布法律、发布命令均须国务员副署,如认为发布的命令不合适,国务员有权驳回。(3)从国务总理的地位看,他是国家的实际行政首长,也是国务员的首领,对于国家行政事务负有全面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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