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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隋唐行政监察制度的成就。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中国行政史(00322)8

试述隋唐行政监察制度的成就。

(1)监察机构的逐渐健全和监察职责的日益分明。隋代中央监察机构称为御史台、谒者台和司隶台,唐代将其合为御史台,下设台、殿、察三院。(2)对监察官员任用的特殊程序。监察官员由皇帝亲自任命,或由御史台主官委派,独立于吏部,以保证监察机构的活动不受干预。(3)分道巡察和分察尚书制度的确立。(4)参与司法审判。隋唐中央司法机关由刑部、大理寺、御史台共同组成。御史台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工作,重大案件由三个部门长官共同处理。(5)多种地方监察形式的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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