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三司
宋初沿袭五代旧制,设三司总管国家财政事务,三司分别设三司使和三司副使为正、副长官。三司使主管的财政事务涉及面十分广泛,在政府中拥有广泛的发言权。三司使地位与参知政事,枢密使相同,直接对皇帝负责。元丰改制后,三司被撤销,其职权并归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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