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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以后,中央对地方的行政监察是如何进行的?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中国行政史(00322)13

汉武帝以后,中央对地方的行政监察是如何进行的?

汉武帝以后,中央对地方的行政监察主要分两个系统进行;一是通过司隶校尉对京辅诸郡的监察;二是通过派出的部刺史对郡国的监察。司隶校尉是对京辅地区实施行政监督的监察官,因该地区多皇亲国戚,多借宠违法,故对司隶校尉授权特重,持节代皇帝行使监察权。部刺史为中央派到某州部刺举不法官员的特使,总领于御史中丞。其职权以皇帝诏令中所列为限,纠察的对象为二千石长吏以及强宗豪右,无权取代郡县的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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