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务员制度(01848) > 正文内容

简述初任培训的对象、目的与结果的使用。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公务员制度(01848)3

简述初任培训的对象、目的与结果的使用。

(1)初任培训的对象是新录用的在试用期间未上岗的公务员;(2)目的在于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职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3)培训合格者方能任职定级,不合格者或未参加初任培训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843884.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