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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美国总统与法院之间的分权制衡。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西方政治制度(00316)9

简述美国总统与法院之间的分权制衡。

(1)总统享有一部分司法权,总统可以任命法官,包括联邦最高法院法官。总统有权赦免罪犯,使法院无法对其进行法律追究。总统还有行政裁判权。(2)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虽由总统任命,但一经任命便终身任职,这使总统无法完全左右法院,因为每一位总统上台后,他所面对的9位法官不可能都是他亲自任命的,即使是亲自任命的,也不一定听命于他。法院还掌握司法审查权,它可以宣布总统的行政立法违宪,也可以对违反法律的一切行政官员进行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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