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还内务部所定报律议》
(1)1912年,章太炎为反对民国临时政府内务部《暂行报律》而发表的文章。(2)该文指出,立法权在国会,内务部无权制定报律,而且在杀人行劫法律未定的情况下先定报律是本末倒置。(3)在章太炎等报界同人的抗议下,孙中山下令废除《暂行报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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