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新闻事业史(00653) > 正文内容

简述中华民国“暂行报律”之争。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中国新闻事业史(00653)12

简述中华民国“暂行报律”之争。

(1)1912年3月4日,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制定《中华民国暂行报律》,与新闻界约法三章;
(2)报律引起新闻界的强烈抗议,章太炎发表《却还内务部所定报律议》;
(3)3月9日,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下令撤销《暂行报律》。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806754.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