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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新闻传播的双重主体各自的职权和能动性。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新闻学概论(00633)8

简述新闻传播的双重主体各自的职权和能动性。

新闻传播的双重主体一是本位主体,一是高位主体。本位主体指新闻事业的传播媒介及其从业者,简称传播者;高位主体包括资产所有者、上层决策者和宏观管理者。本位主体即传播者是新闻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其能动作用表现为传播功能的形成和发挥;高位主体是新闻传播的调控系统,其能动作用表现为对传播行为的统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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