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家主席的对内职权。
(1)公布法律权。国家主席公布法律的职权有两个特点:A。程序的必要性;B。内容的被动性。(2)国务院组成人员任免权。(3)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授予权。(4)特赦令发布权。(5)紧急状态宣布权。(6)战争状态宣布权和动员令发布权。p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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