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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国务院总理的任免程序、任期及职权。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当代中国政治制度(00315)10

试述国务院总理的任免程序、任期及职权。

答:在任免程序上,国务院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投票表决,再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任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国务院总理,国家主席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免去国务院总理的职务。
国务院总理每届任期为五年,现行宪法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总理负责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根据宪法对国务院赋予的职权行事。根据现行宪法,国务院总理有以下职权:全面领导国务院工作,代表国务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并与国务院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署审计长一起对总理负责;总理有权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署审计长、国务院秘书长的任免人选;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法规,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议案,任免行政人员,须由总理签署,才具法律效力;总理可用自己名义发布国务院令,用来颁布和废止行政法规、任免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解除戒严等。P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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