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学(一)(00429) > 正文内容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附加刑不可以独立适用。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教育学(一)(00429)8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附加刑不可以独立适用。

错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P296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753258.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