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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的涵义及二者间的关系。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8

简述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的涵义及二者间的关系。

(1)认识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认识客体是指人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2分)
(2)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是:第一,主体与客体之间是是改造与被改造的实践关系,这是二者之间最基本的关系;(2分)第二,认识的主体与客体之间具体反映与被反映的认识关系。(1分)第三,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主体能动地改造和认识客体,客体对主体又有制约作用。(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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