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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履行抗辩权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国际商法(00091)14

不安履行抗辩权

是指当事人一方具有先给付的义务,如果对方的财产于订约后明显减少,有可能难于给付时,在对方没有对待给付或提出担保之前,有权拒绝自己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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