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代位权与委付的区别。
(1)代位权既适用于全部损失,也适用于部分损失;委付仅适用于推定全损的场合。(2)代位权是保险人的权利,保险人在取得这种权利的同时,无须承担其他义务;而保险人在接受委付时,不仅取得了对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而且还要承担因该标的物而产生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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