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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回答普通合伙企业的不利之处。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国际商法(00091)8

简要回答普通合伙企业的不利之处。

合伙企业的不利之处主要在于:
(1)合伙企业人数有限,很难募集大量资本,因而规模一般不大。
(2)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一旦经营失败,很容易导致倾家荡产。
(3)每一合伙人都有权参与管理,也不利于企业管理的集中和统一,不利于实行科学化的管理。
(4)合伙企业存续时间不稳定,一旦合伙人死亡或退出,合伙一般即告解散,这不利于合伙企业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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