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国际商法(00091) > 正文内容

请简述表见代理的特别构成要件。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国际商法(00091)15

请简述表见代理的特别构成要件。

表见代理除了应该具有本人、代理人和第三人的要件之外,还应该具备以下的特别要件。
(1)必须是代理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意思表示或者受领意思表示,即出示能够证明自己有代理权的授权书或声称代理本人的行为。
(2)必须是本人以其行为表示授予行为人代理权。这一表示可以是作为的或不作为的,只要使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就可以了。例如亲属关系、劳务合同等。
(3)需要第三人在行为时是善意并且无过失。如果第三人明知他人无代理权,而仍与他进行法律行为,则不构成表见代理。在判断第三人是否善意吋,以“客观上足以使第三人信赖”和“第人主观上善意且无过失”这两个条件共同进行判断。英美法对表见代理的认定原则是:当本人提供“信息”,并且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此事而遭受损害时,即产生不容否认的代理或表见代理。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722223.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