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厂是否具有原告资格?请说明理由
A;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704276.html
上一篇:阐述邻近的国家往往相对容易结成盟友的原因。
下一篇:二审民事判决书有加判的内容时,在主文中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