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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范性文件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关系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行政法学(00261)5

其他规范性文件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关系

其他规范性文件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关系: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在其效力所及的范围内,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 具有一定程度的普遍约束力。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特定人或特定事作出的具有特定的行政法 上的权利和义务内容的行政处理决定,在一定范围内,其他规范性文件也是行政机关作出某种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只要经过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不与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相抵触,其效力是应当承认的。可见,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的重要手段和方式,成为行政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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