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行为的确定力。
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的效力。对行政主体的确定力,称为实质确定力,它要求行政主体,非依法定理由和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其行为内容,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行政相对人的确定力,称为形式确定力或不可争力,指行政相对人不得任意否认行政行为的内容或随意改变行为内容,非依法也不得请求改变行政行为。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701888.html
上一篇:边长为a、重量为W的均质正方形板,置于铅垂面内,该板与地面间的静摩擦因数足够大,在A处作用一个图示力,使该板不翻倒的力求微分方程初值问题yy′′=2[(y′)2x-y′],y∣x=0=1,y′∣x=0=2的
边长为a、重量为W的均质正方形板,置于铅垂面内,该板与地面间的静摩擦因数足够大,在A处作用一个图示力,使该板不翻倒的力求微分方程初值问题yy′′=2[(y′)2x-y′],y∣x=0=1,y′∣x=0=2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