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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A县政府有甲、乙、丙、丁四家公司经营定点屠宰场,证照齐全。2016年10月A县政府发出通告。通告称,根据市政府规定,从2017年1月开始,对定点屠宰场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获得标志牌的屠宰场可以继续经营,没有获得标志牌的不得经营屠宰业务。在通告中,明确本市甲、乙、丙三家公司获得标志牌。丁公司认为该通告侵犯其合法权益,向市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A县政府通告。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并在法定期间没有作出复议决定。丁公司遂提起行政诉讼。问题:若丁公司的诉讼请求是请求法院判决撤销A县政府通告,则

高老师1年前 (2024-09-05)行政法学(00261)10

某市A县政府有甲、乙、丙、丁四家公司经营定点屠宰场,证照齐全。2016年10月A县政府发出通告。通告称,根据市政府规定,从2017年1月开始,对定点屠宰场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获得标志牌的屠宰场可以继续经营,没有获得标志牌的不得经营屠宰业务。在通告中,明确本市甲、乙、丙三家公司获得标志牌。丁公司认为该通告侵犯其合法权益,向市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A县政府通告。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并在法定期间没有作出复议决定。丁公司遂提起行政诉讼。问题:若丁公司的诉讼请求是请求法院判决撤销A县政府通告,则该案被告是谁?请说明理由。

被告为A县政府,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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