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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行政诉讼代理人的特点。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行政法学(00261)13

简述行政诉讼代理人的特点。

(1)只能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2)参加诉讼的目的是维护被代理人的权益,而不是为了自身的权益。
(3)诉讼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的诉讼行为,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4)只能代理当事人一方,而不能在同一诉讼中代理当事人双方。
(5)必须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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