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30万元,又从乙公司购买总价为50万元的电器设备。双方书面约定到2004年年底甲公司还清乙公司共计80万元欠款到约定还款期限后,乙向甲催要,甲公司提出种种理由拒不还款。乙公司了解到丙公司欠甲公司货款180万元,到期未还。乙丙两个公司要联合成立一个新的联营公司那180万元债务作为甲公司入主新公司的资本金。于是乙公司诉至法院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法院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准许乙公司的请求,乙公司行使的是( )
A.转让权
B.撤销权
C.租赁权
D.代位权
正确答案是D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