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 > 正文内容

先履行抗辩权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5)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8

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约定履行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拒绝其履行要求的权利。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63952.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