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 > 正文内容

简述税务机关依法可以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5)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12

简述税务机关依法可以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冻结(1分)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2分)(2)扣押、查封(1分)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2分)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63348.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