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条约无效的理由。
条约的无效是指条约因不符合其成立的实质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46~53条规定了可能导致条约无效的主要理由:(1)违反国内法关于缔约权限的规定;(2)(重大)错误;(3)诈欺;(4)贿赂;(5)对国家或缔约代表的强迫;(6)与国际强行法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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