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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和行使要件。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5)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10

试述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和行使要件。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债权,而侵害债权人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身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  代位权行使的要件:(1)两个债权均合法有效到期,且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金钱债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权人以保全债权为必要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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