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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原则的内容和意义。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刑事诉讼法学(00260)10

简论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原则的内容和意义。

答:内容: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意义: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具有专属性,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避免了国家刑事司法权的滥用及侵犯人权现象的发生; (2)依法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的行使必须依照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严格行使; (3)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不能相互取代,只能分别各自行使自己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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