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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不能追诉原则”。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刑事诉讼法学(00260)11

试述“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不能追诉原则”。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不能追诉原则”主要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P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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