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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合并管辖含义及其范围。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刑事诉讼法学(00260)15

简述合并管辖含义及其范围。

合并管辖是指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或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在其职责范围内并案处理:(1)一人犯数罪的;(2)共同才已罪的;(3)共同才已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4)多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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