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诉讼法学(00260) > 正文内容

如何理解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刑事诉讼法学(00260)14

如何理解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

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不是领导和被领导关系,而是审级监督关系,即上级法院不能就下级法院正在审判的案件作出有约束力的指示和命令,而只能通过第二审或者审判监督程序,对下级法院已经审判的案件经重新审判进行审查和监督。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614193.html

分享给朋友: